当前位置: 首 页  >>  服务东湖高新示范区  >>  正文

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措施情况

                                     东湖高新区(2010年7月11日)

    第一、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进展情况。
    1.加大对示范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力度。省市分别成立了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省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在规划范围、科技金融、财政税收、土地、投资基金、科技投入等10个方面对示范区建设加大支持力度。建立了省市共同推进示范区建设的工作机制,省、市领导小组建立了每月例会制度。3月24日,李鸿忠省长在东湖高新区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暨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解决示范区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市委、市政府也建立了月度协调工作制度并已连续召开了六次会议。
    2.出台了加快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今年一季度,省委、省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快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市政府也出台《关于加快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决定》,两个政策意见,明确提出了示范区建设八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在财政、科技投入、政府采购、项目建设、管理体制等方面给予明确的支持意见。
    3.第一次部际协调小组会圆满召开。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成立了以科技部牵头,国家发改委等15个部委负责人组成的部际协调小组。5月10日,科技部在北京主持召开了支持东湖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第一次部际协调小组会议,研究了示范区建设的相关问题,取得了重大成果。
    4.示范区发展规划编制和相关立法工作相机启动。抓紧推进了《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城市总体规划》和《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发展规划》三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条例》修订工作进展顺利,《条例》在管理体制、范围等方面将有重大修改,年底前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5.托管区域规划调整工作顺利完成。根据省、市的战略部署,洪山区90平方公里面积、6.6万人口,江夏区207平方公里面积、3.8万人口,交由东湖高新区托管,高新区规划面积达518平方公里。
    6.一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在东湖高新区开始实施。按照建设武汉国家综合性高技术产业基地、国家半导体照明产业基地、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等要求,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等的支持下,已有40多项重大科技专项正在东湖高新区实施。
    7.积极推进东湖高新区综合保税区申报工作。今年3月份,省政府已向国务院呈报了关于在东湖高新区设立综合保税区的请示。目前,按照申报工作的程序及要求,正在抓紧修改上报设立综合保税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土地规划意见书,相关基础设施规划工作也在抓紧准备,力争今年年底能获得国务院批准。建设综合保税区,将有助于示范区企业降低企业进出口成本、就近通关,为示范区企业扩大进出口业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第二、通过完善示范区政策配套体系,加快改革创新试点工作。
    在省、市政策意见指导下,省市相关部门和高新区按照先行先试、改革创新的要求,围绕建设企业信用体系、市场主体准入、鼓励创业投资、建立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实施高级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股权激励、政府采购、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方面,截止目前,已经出台或即将出台的政策措施达16项,现将六大方面的政策情况通报如下:
    1.积极争取财税政策试点。省、市、区财税部门多次开展专题调研,研究提出了25条提请国家财税部门支持的政策建议,省市领导多次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委进行了专题汇报,目前,正在加大推进力度,争取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行落实部分政策。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已经明确的财税政策有:
   (1)针对示范区内企业按照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难度大的情况,我们争取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的支持,下放给高新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权,同时,完善有关认定办法,将一些因财务指标、专利数量或其他原因达不到现有审批条件,而实际是从事高新技术行业的企业,适当放宽条件,按照“三免两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对示范区内科技创新创业企业转化科技城,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奖励,技术人员一次性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3)对示范区内的科技创新创业企业进行完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办法试点,从目前的150%税前抵扣提高到200%;
    (4)示范区内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点。
    (1)加快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试点前期准备工作,6月份,国务院办公厅、证监会、科技部联合调研组专程到高新区调研,调研组认为东湖高新区准备工作完善,具备试点条件和基础,东湖高新区有望在今年成为继中关村之后首批参与试点的高新区,届时,高新区众多科技型企业能够低门槛、底成本、快速进入资本市场。
    (2)启动了高新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目前,我们出台了《关于推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两个文件,按照文件规定,我们提出通过财政“两补”的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具体来讲,就是对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在3000万元额度以下的,我们给予30%的风险补贴,即:当金融提供的信用贷款出现了风险时,我们给予金融机构实际发生损失的30%予以补贴,同时对参与利用信用贷款的企业给予30%的贴息补助。
    (3)积极引导境内外创业机构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市直相关部门和高新区分别设立了总额超过2亿元的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与多家国内外内著名投资机构在汉设立了面向高新技术企业、初创型企业、大学生创业团队三大服务对象的8只投资基金,投资基金总额超过20亿元。市引导基金还会同省科技厅与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合作,设立面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四支天使基金。5月11日,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筹备设立武汉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200亿元,其中一期50亿元。同时,为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参与示范区企业股权投资活动,出台了《关于鼓励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创业投资企业在示范区租购租、税收奖励、风险补贴给予具体支持,如对创业投资投资于示范区初创期的中小企业,也给予资金补贴,即:对创投企业按照实际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4)大力支持担保机构为示范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出台了《关于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鼓励担保机构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对担保机构向示范区内营业收入在3亿元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给予30%的担保风险补偿,即:当担保机构发生实际代偿行为后,高新区将给予担保机构最终损失的30%给予财政补贴,单笔补偿不超过500万元,同时给予担保机构在新增担保额按0.5%的比例给予奖励。
    (5)大力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今年上半年,高新区与中信银行签订20亿元知识产权贷款授信,截止至上半年,中信银行武汉分行、交通银行武汉分行等金融机构已与武汉盛华微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东湖开发区内10家企业签订了9400万元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协议,已向企业发放贷款近6000万元。同时,对金融机构开展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也给予30%的风险补偿。我们希望通过这项工作,推进企业利用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无形资产作抵押,开展融资活动。
     以上各项政策措施,主要是希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通过补贴政策,促进金融、担保、创投等机构,向我们最需要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给予融资、投资倾斜,积极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同时,根据市政府的决定,在高新区设立“金融超市”,将设立银行、担保、股权投资、金融租赁、会计、法律、资产评估等一系列机构集中办公的场所,方便企业、个人开展融资活动,目前,武汉金融超市投资管理公司正式完成工商登记工作,选址位于光谷国际广场一楼,预计下半年金融超市正式对外营业。
    3.积极推进股权激励改革和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试点。
    (1)开展企业股权激励工作。制定出台了《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及其《工作细则》。文件规定了符合条件的国有或国有控股高新技术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科技企业等向企业的重要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股权或分红权激励,主要有股权激励(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分红激励、绩效奖励、增值权奖励四种激励方式,如股权激励允许企业将近三年税后利润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35%以股权的形式奖励给企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文件对激励具体操作办法也进行了详细规定,为了使激励能落到实处,缓缴因激励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工商变更登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2)全面推行以技术、管理等人力资本作价出资注册企业试点工作。放宽了技术成果作价出资的限制条件,对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股东,允许其将不需要办理法定权属登记的自有技术成果,经评估且依法转移后作为首次出资。示范区内公司股东用经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作为对公司出资的,可以不受出资比例限制。投资者可以研发技能、管理经验等人力资本作为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经示范区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将研发技能、管理经验等人力资本作价出资创办、联办高新技术企业。
    4.加大政府采购力度,支持企业开拓本地市场。
    (1)出台支持政府采购的政策文件。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意见》。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示范项目实施办法》、《支持中小科技型企业投标承接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明确了全市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优先向示范区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予以采购。
    (2)编制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编制发布了《2010年度武汉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烽火通信的烽火FTTH光纤接入设备等90种自主创新产品列入了2010年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产品目录采取动态管理,每年更新一次,目前正在征集2011年的自主创新产品。
    (3)积极通过“光纤到户”、“三网融合”、亮化工程、节能建筑等示范工程,帮助示范区内企业开拓、扩大本地市场份额,为企业提供商机。已在全市新建小区开展光纤到户暨三网融合试点建设,截止6月底,已有六个小区光纤到户网络已建成并开通,覆盖用户约7500户;同时,会同通信运营企业组织起草了在示范区范围内实施无线城市建设的方案,实施3G、WLAN无线宽带建设工作。目前,正在积极组织示范区内国家生物产业基地(九峰)创新基地、武汉新能源研究院、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评价中心等8个项目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总建筑面积79万平方米。
    5.加快人才引进和培养。
    (1)实施“3551”人才引进计划。“3551”人才从去年开展以来,省市、高新区每年提供1.5亿元的资金,开展高端人才引进工作,目前示范区共引进了67名高端人才,资助总额9880万元,目前,我们兑现的单个项目资助总额最低100万元,最高500万元。今年力争全年引进20名领军人才、340名高层次人才。
    (2)出台了鼓励高级人才的个人所得税奖励政策。最近,出台了《关于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高级人才奖励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规定,对在示范区纳税、工商登记的企业骨干技术人员、高管,按照其上一年度所缴纳工薪个人所得税省、市、区三级地方留成部分100%的标准予以奖励,譬如,若某符合条件的个人,今年向高新区缴纳了10万元的个人工薪所得税,明年,该个人可以由企业凭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高新区将给予4万元的奖励。
    (3)为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汉创新创业,给予“千人计划”入选者资金支持。对“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给予100万资金资助,东湖高新区按照1:3的比例给予资金配套,目前已经资助4人,资助资金1200万元。
    (4)实行人才项目专人服务。由东湖高新区招聘高校毕业生配备给入选“千人计划”、“百人计划”和“3551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担任行政助理,协助高层次人才在示范区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5)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大力建设高层次人才单身公寓,改善居住环境。建设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平台。5月上旬,武汉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武汉青年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已在光谷创业街建成并揭牌。
     6.加大企业申报国家、省、市、区项目支持力度。
    省市文件规定,省市发改、经信委、科技部门的科技经费按照年度不低于部门预算的30%的比例支持高新区企业。同时,加大了企业申报国家各类重大科技专项的支持力度,今年上半年,示范区内企业申报国家各部委重大科技专项达有40多项,已经获得国家项目支持资金1亿元。
    广大企业参与示范区的建设的主要方式主要有:
    一是,树立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打造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的宏伟目标;
    二是,要积极利用示范区好的政策、措施,因势而为,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力度,提升企业长期竞争力;
    三是,要在企业努力营造改革创新的氛围,把创新理念渗透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让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成为企业发展的源动力。 

上一条: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下一条: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情况简介

关闭

CopyRight © 2010 湖北湖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0-2012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湖北大学办公楼  邮编:43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