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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快五大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鄂政发〔2009〕35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过多年发展,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东湖高新区)形成了光电子信息、生物、新能源、环保和消费电子等五大产业集群。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加快五大产业发展,打造湖北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对推动全省产业结构升级,促进生产方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强化特色、拓宽领域、高位嫁接、集群发展”的思路,为进一步发挥科教优势,创新体制机制,壮大市场主体,改善服务环境,实现五大产业快速发展,力争到2013年产业总规模达到5000亿元的目标,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积极争取国家区域性政策支持
    (一)支持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积极争取国务院和国家相关部委的支持,批准在东湖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将东湖高新区建设成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科学发展的试验区、先进产业的集聚区。
    (二)支持武汉建设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的支持,批准以东湖高新区为核心区,在武汉建设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带动武汉城市圈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三)支持申报国家重大项目。发挥东湖高新区科技创新优势,结合产业特色,面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产业振兴规划,积极组织企业和科研机构申报项目,承担国家重点任务,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整体实力。
    二、支持体制机制创新
    (四)整合创新资源,构建自主创新平台。进一步支持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筹)建设,加快建设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围绕五大产业加快发展,建设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加强产品开发与测试、大型仪器共享、科技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五)集成省市资源,向东湖高新区倾斜。省、市两级的重大高新技术产业项目集中布局到东湖高新区。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等部门的高新技术产业计划及资金要统筹协调,向东湖高新区倾斜,保持较高的支持比例,重点支持东湖高新区五大产业的发展。
    (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骨干龙头企业。围绕五大产业集群发展,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引进国内外大型企业、科研设计机构在东湖高新区建立企业总部和研发中心,积聚发展高新技术服务业。培育骨干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配套产业发展,壮大产业规模。
    (七)加大企业及科研院所改制重组步伐。支持东湖高新区国有投资机构参与重点企业和科研院所的改制和重组,国有股权收益的增值部分可以用作奖励企业团队。
    (八)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在东湖高新区依法设立产业投资公司,支持东湖高新区五大产业发展。支持在东湖高新区依法设立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融资租赁补偿基金、中小科技企业担保以及再担保基金;鼓励地方金融机构、投资公司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在高新区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积极推行融资租赁业务。积极争取商业银行在东湖高新区设立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支持东湖高新区开展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交易、知识产权交易、无形资产质押等融资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
    (九)创新激励机制,打造人才特区。利用部省合作平台,争取国务院国资委、教育部、财政部等国家部委支持,推动中央在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股权和分红权激励试点。实施人才引进计划,吸引高层次人才到东湖高新区创新创业,促进高端人才在高新区集聚。
    (十)创新服务模式,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支持东湖高新区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服务的新模式,推行管委会机关干部全员聘用制等形式的人事制度改革。
    三、加大公共财政的支持力度
    (十一)延长东湖高新区享受的现有财税政策期限。将省对高新区现行的财税返还政策在原有基础上再延长一年,武汉市比照省级政策配套。东湖高新区管委会从财政返还资金中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集中支持五大产业的发展。
    (十二)落实自主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和财政补贴政策。对东湖高新区企业自主开发的高新技术产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投资项目优先采购。对应用东湖高新区新能源产品和环保新产品的,在落实国家财政补贴政策的同时,省和武汉市以及高新区再给予适当支持。
    (十三)实施新技术和节能环保产品示范工程。在武汉城市圈以及全省主要城市实施光纤到户、太阳能屋顶、半导体照明、新能源汽车等新产品示范工程,通过试点推广,支持东湖高新区新技术和节能环保产品扩大应用范围。
    四、加强组织领导
    (十四)增设产业办公室。在国家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东湖高新区在原有国家光电子信息、生物产业办公室的基础上,增设新能源、节能环保、消费电子三个产业办公室。为切实加强对产业办公室的领导,东湖高新区增配三名副主任职数,专职负责三个产业办公室的工作。
    (十五)设立经济技术顾问组。每个产业办公室设立一个经济技术顾问组,聘请国家和省内高水平的技术专家和经济专家当顾问,促进技术与经济的互动融合。
    (十六)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省直和武汉市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下放管理权限,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为东湖高新区五大产业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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